按照汝州市委書記李全勝的說法,當?shù)貍€別干部思路不寬、解決矛盾的“法門”不多、謀劃運作“點子”不足,這勢必阻礙經(jīng)濟發(fā)展的步伐。領導干部只有“從繁雜事務中解脫出來,從迎來送往中擺脫出來”,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強學習、研究問題上,才能把當?shù)氐陌l(fā)展放在全省、全國乃至全球的大格局大背景下去審視、去謀劃。聽起來多么冠冕堂皇。但李全勝似乎忘記了兩點,其一,憑什么官員培訓要由公家買單?其二,為什么官員頭腦只想“補”不想“換”?誠如李全勝所說,當?shù)貍€別干部不太符合發(fā)展的需要,這一問題的形成,與提拔考核體系不無關系,為何不提拔重用一批德才兼?zhèn)涞娜?,以新鮮血液來提升整體水平,并促進官員自學奮進之風? …[詳細] |
老百姓“被出學費”給有些同志去念名牌大學,當然就會指望從這些人的學習中得到“間接好處”。你說充了電,結果充的是不給力的“低壓電”,或者壓根就沒充進去,自己倒是鍍了一層金回來,那就是在忽悠老百姓。其實,每周辦一次講座,請當?shù)鼗蚴鹊膶<?、學者講課,花費會少很多,又能緊扣當?shù)貙嶋H,豈不更好?至于名校的那些知識,還是業(yè)余自學吧。再說,一個縣級市的科長們就要到清華等名校“充電”,那級別再高的干部豈不只能去“火星大學”讀“火星文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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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眾與基層政府對干部培訓的態(tài)度形成鮮明對比,那邊樂此不疲,這邊頗多微詞。那一份根深蒂固的信任感缺失之外,更多的恐怕還在于公眾對粗放式干部培訓效果的焦慮。在地方經(jīng)濟尚不富裕,還有許多窮人在貧困線掙扎的情形下,公眾有權追問:政府花巨資為干部進行培訓,是否符合成本效益核算?說實在話,若要問效益,時下許多地方的干部培訓效果都不敢恭維。當然,制度供給不僅表現(xiàn)在法律法規(guī)等宏觀層面,更體現(xiàn)在精細化的微觀領域,如培訓架構的確立、手段的多樣、方法的靈活、層級的豐富、資源的利用等等。還有一點,投入講求產(chǎn)出,干部培訓后就要按成績選拔任用,使之產(chǎn)生相應的社會效益,如此才不至于使干部培訓成本付諸東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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汝州市的黨政干部培訓走上了制度化道路,但是,其花費的巨大成本依然充滿了爭議,正如此前眾多引起爭議的案例一樣──2009年底,四川的貧困縣名山縣耗資百萬選派百名干部到清華充電曾引起熱議,反對者稱,花這些錢去培訓不如去資助貧困孩子。兩者結合,我們該如何看待河南汝州斥資數(shù)百萬讓全體干部進清華培訓呢? 除了用納稅人的錢財去培訓干部外,有沒有另外的可以采取的措施呢?筆者以為,在充滿了激烈的競爭的當下,公務員群體沒有理由置身于事外,相反,也應接受競爭的挑戰(zhàn),如果落伍了就應接受被淘汰的命運,就應放棄公務員崗位,否則,就是對公眾的不負責任。也只有競爭,才能讓有志于在政府部門服務的人有機會發(fā)揮自己的才能,有機會得到提升,有助于建設高效政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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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公務員局于2008年就發(fā)布《公務員培訓規(guī)定(試行)》,明確規(guī)定,機關要根據(jù)公務員工作和職業(yè)發(fā)展需要安排公務員參加相應的培訓。但是,有些官員培訓不是根據(jù)“工作和職業(yè)發(fā)展需要”來安排,而是被變相搞成了“福利攤派”;有些“官員國外培訓”,卻成了公費旅游。這些都是明令禁止的。公務員培訓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向公眾提供服務,花的也是納稅人的錢,是否學有所得、能否學以致用,應該給公眾一個交代。因而從制度上說,應該盡可能把專門業(yè)務和在職培訓的對象、內容、考核方式、詳細支出、培訓效果等公開。只有通過這樣的制度和公開,才能回應“不如把錢用于捐助貧困孩子”的質疑,才能讓公眾看到培訓的錢“花得值”。 …[詳細] |
培訓效果的好與壞,還應該建立以相應的考核體系,這樣才能取信于民。質疑的目的是為了進步。我們質疑種種勞民傷財現(xiàn)象的目的,不過是希望看到一種有效的投入和產(chǎn)出,并且,這個過程是透明的、公開的?,F(xiàn)在看來,河南省汝州市每年花300萬元幫干部進行培訓的事例恰恰就是這樣的財政投入,只要汝州市能夠告訴公眾這300萬元花到了誰的身上、這些干部在清華大學學到了什么,我想,這應該就是公眾希望的預算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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